1.1 门诊人次数
指病人来院就诊的门诊总人次数。
①、 按门诊“挂号票”数统计,患者一次挂号多次由医师处置治疗的按实际诊疗次数统计,如按摩、针灸医师的治疗工作量。不包括医师以外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根据医嘱进行的各项检查、治疗、处置工作量;
②、未挂号就诊、本单位职工就诊及外出诊的,按实际诊疗人次统计。
1.2 门诊平均人次费
等于门诊总费用除以门诊总人次。
门诊总费用是指病人来院就诊发生的门诊费用。包括门诊挂号费、药费、手术费、治疗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卫生材料费、其他费等。
1.3 急诊人次数
按实际急诊挂号人次数进行统计。
1.4 急诊平均人次费
等于急诊总费用除以急诊总人次。
1. 5 重点专科(专病)门诊人次
指北京市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批的重点专科(专病)临床科室门诊实际就诊人次。
1.6 门诊中医非药物治疗总人次
包括针灸科、推拿按摩科、理疗康复科及其他中医非药物治疗总人次。
逻辑关系应符合:1.6=1.6.1+1.6.2+1.6.3+1.6.4
1.6.1 针灸治疗人次
按照挂号人次统计,如果一人挂一次号治疗多次,按门诊实际针灸治疗次数计算。包括针刺疗法灸类疗法等。
中医诊疗技术目录 (10大类96项)
一、针刺疗法技术目录27项
二、灸类疗法技术目录7项
三、刮痧疗法技术目录3项
四、拔罐疗法技术目录7项
五、中医微创类技术目录8项
六、推拿类疗法技术目录9项
七、敷熨熏浴类疗法技术目录8项
八、骨伤类疗法技术目录8项
九、肛肠类技术分类5项
十、其他类技术目录14项
1.6.2 推拿治疗人次
六、推拿类疗法技术目录
按照按门诊实际推拿治疗次数计算。
1.6.3 理疗人次
按照门诊实际诊疗人次计算
1.6.4 其他中医非药物治疗人次
按照实际其他中医非药物治疗人次计算
1.7 门诊药物处方总数
如果中药饮片、中成药、西药开具在同一张处方上,需拆开后分别计算,但每类处方只能算一次。
逻辑关系应符合1.7=1.7.1+1.7.2+1.7.3
1.7.1 中草药处方数
1.7.2 中成药处方数
1.7.3 西药处方数
1.8 健康检查与咨询指导总人次
参加健康体检、治未病门诊人次、咨询指导总人次。
逻辑关系应符合1.8=1.8.1+1.8.2
1.8.1 中医健康检查人次
指中医医院体检门诊人次
1.8.2 中医健康咨询指导人次。
指中医治未病门诊人次。
2.1出院人次数
指所有住院后在期内出院的人次数。
2.2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指一定时期内每一出院者平均住院时间的长短。
即: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期内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出院总人数。
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指出院者住院日数的总和。包括病人、非病人和未治出院者的住院日数总和。
2.3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
住院总费用(期内住院收入+期内住院药品收入)/出院人数
2.4期内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指期内各科每日夜晚12时开放病床数之和。无论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都应计算在内。包括因故(如消毒、小修理)暂时停用的病床;不包括因病房扩建、大修或粉刷而停用的病床,以及临时增设的病床。
2.5 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指期内各科每夜12点钟被住院者占用的病床数总和,(与每夜12点钟住院人数相等)不包括观察室的观察床与陪侍床。
3.1实有床位数(张)
指年底固定实有床位数,包括正规床、不论该床是否被占用,都应计算在内,包括因故(如消毒、小修理等)暂时停用的床位,不包括因医院病房扩建、大修理或粉刷而停用的床位及临时增设的床位。
4 总收入
医院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基本补助收入、财政项目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4.1医疗收入
按照财政报表中医疗收入科目填报
4.1.1门诊收入
按照财政报表中门诊收入科目填报
4.1.1.1药品收入
按照财政报表中药品收入科目填报
4.1.1.1.1西药收入
按照财政报表西药收入科目填报
4.1.1.1.2草药收入
按照财政报表中草药收入科目填报
4.1.1.1.3中成药收入
按照财政报表中成药收入科目填报
4.1.1.1.3.1自制制剂收入
填报医院院内制剂收入
4.1.2住院收入
按照财政报表中住院收入科目填报
4.1.2.1药品收入
按照财政报表中药品收入科目填报
4.1.2.1.1西药收入
按照财政报表西药收入科目填报
4.1.2.1.2草药收入
按照财政报表中草药收入科目填报
4.1.2.1.3中成药收入
按照财政报表中成药收入科目填报
4.1.2.1.3.1自制制剂收入
填报医院院内制剂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