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中医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
第1条:受理范围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必须先取得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第2条:办理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3条: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内容包括:类别、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注册资金;服务方式;诊疗科目;房屋建筑面积、床位(牙椅);服务对象;职工人数;主要医疗仪器设备。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疗管理制度;护理管理制度;药剂管理制度;科研教学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消防治安管理制度;党务管理制度、工、团管理制度;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等。
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8、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包括①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执业医师已注册的需提交原注册机构所辖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未注册的提交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其中未注册的外地医师需提供对方卫生行政部门开具的未注册证明;已取得医师资格证后二年未注册的需提交培训并考核合格证明; ③执业护士未在京注册的需提供执业护士变更注册申请书,外省的还需经当地省卫生厅同意意见; ④其他医技人员已在其他医疗机构工作的需提供原机构同意意见。
9、竣工验收的相关材料(消防、环保、放射的验收合格证明)。
10、医疗机构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设备清单。
11、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或医疗机构名称核准通知函。
12、单位设置的医疗机构还应提交设置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或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13、国家制定有基本标准的诊疗科目(如医疗美容科等)应另文提交相关人员、设施设备场地配备及拟开展的服务项目情况等。
填表要求用钢笔、签字笔或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网上下载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凡要求的资料要按顺序提交并用
第4条: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5条:办理结果
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该事项不许可,颁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第6条:其它
咨询电话:1232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地址: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一层B区13-17窗口及三层A区17-19窗口。
联系电话:010-89150001。
乘车路线:①乘坐地铁9号、10号线在六里桥站下车向东500米;②乘坐公交332路、360路、362路、534路、632路、651路,快速直达专线35路、快速直达专线4路,运通106线在六里桥下车,西侧即到。
网址:http://www.jintianmall.com
第7条:附相关材料及其说明
第1项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第2项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第3项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
第4项医疗机构设置报告书
第5项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第6项放射诊疗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
第7项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填表要求用钢笔、签字笔或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网上下载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凡要求的资料要按顺序提交并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且在每类资料封面上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