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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4年至2016年部分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的通知

日期:2017-09-28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我局将对2014年至2016年以来未参加过专项审计和检查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2014-2016年我局委托给相关协会、学会等单位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主要是项目的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实效成果、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三、检查方法: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涉及项目100%,自查面100%。重点检查面50%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17928-20171018日。主要是承接项目单位自查,上报自查表和项目绩效自我评价表及相关说明资料(含复印项目资金支出账簿)。报送时间为20171020前。附件12为表格模板,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模板自制表格填写。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20171023-27日。采用集中汇审方式,由局组织专家进行集中审评。审评中需要承办项目单位接受询问的,按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

第三阶段:201711月总结和整改。组织相关人员会议反馈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联系人:蔡杰          电话:83970020

 

附:1、项目资金自查表

2、项目绩效自评表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17927

项目资金自查表.xls
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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