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我局将对2014年至2016年以来未参加过专项审计和检查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2014年-2016年我局委托给相关协会、学会等单位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主要是项目的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实效成果、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三、检查方法: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涉及项目100%,自查面100%。重点检查面50%。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18日。主要是承接项目单位自查,上报自查表和项目绩效自我评价表及相关说明资料(含复印项目资金支出账簿)。报送时间为2017年10月20前。附件1、2为表格模板,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模板自制表格填写。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2017年10月23日-27日。采用集中汇审方式,由局组织专家进行集中审评。审评中需要承办项目单位接受询问的,按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
第三阶段:2017年11月总结和整改。组织相关人员会议反馈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联系人:蔡杰 电话:83970020
附:1、项目资金自查表
2、项目绩效自评表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