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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公示(第一批)的通知

日期:2017-07-2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171号)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对2017年上半年执行完毕的项目进行公示。为做好公示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630日前执行完毕的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二、报送材料及程序

  (一)报送材料。

  1.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公示表》(附件1,以下简称《执行情况公示表》);

  2.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公示表》(附件2,以下简称《学员公示表》)。

  (二)报送程序。

  项目主办单位按照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如实填写《执行情况公示表》及《学员公示表》,报送至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中医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北京中医继教办,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小取灯胡同5号院204)。

  三、其他要求

  (一)公示材料的报送情况将作为申报、评审下一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重要依据,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二)公示材料请于201783日前报送至北京市中医继教办。《执行情况公示表》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学员公示表》仅报送电子版。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北京中医继教办联系。

  联 系 人:徐跃 赵因

  联系电话:52177372  

      箱:bjszyjjb@163.com

      附件:1.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公示表

  2.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公示表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

  2017720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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