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知识做出了许多定义。 下面给出了其中的一些,并说明了信息的主要特征:
– 知识是通过学习获得的事实, 研究或观察。
– 知识被表达为为将各种情感体验融入逻辑示例性思维系统而做出的努力的名称。
– 信息被表达为一个人通过使用信息处理中使用的商定规则指向数据的含义。
知识是所有事实的名称, 人的头脑可以包含的事实和原则。
知识是为了做出判断而必须知道的每个元素的名称。
——知识是人们社会工作和思维活动的产物; 它是一种基于公正法律关系在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中以语言形式进行智力再现的现象。
在这些定义中,可以检查 6 个主要标题下的信息类型:
日常(经验的、不规则的、普通的)知识: 科学就是知识, 但并非所有知识都是科学。
科学的第一阶段是日常知识阶段。 即使这类信息是正确的,也必须经过科学的方法过程,才能了解它是否真实。
日常(普通)知识是那些不采取科学形成的人在他们的日常生活经验中所看到和感知的现实的知识,即可见的感官,即简单的真理。 普通人满足于这些知识。 普通知识的特点之一是它为每个事件单独诞生,并且仅根据这些事件进行评估。 即使任何信息反映了真相,我们也不能谈论它的普遍有效性,因为它没有通过科学的过滤器。
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分别经过工具技术和机器技术阶段,现已达到自动化技术阶段。 技术知识是人们在为希望改变自然并过上更舒适的生活的人们生产的工具中所需的信息。
艺术知识: 为了美和审美满足而生产自然界中不存在的东西,这被称为艺术。 艺术知识中没有具体的或科学的知识义务。 艺术知识是艺术家在通过不同渠道表现艺术之前或期间在梦境、梦想和感受的世界中获得灵感的信息。
宗教知识:宗教作为一种解释人及其存在的信仰体系,调节着人的内在和外在生活。 创造者在宗教信仰中设定的、规范人们生活的规则、价值观和信息,称为宗教知识。
哲学知识:从所有深度和维度审视存在和存在的整体知识系统称为哲学。 哲学首先考察存在形式的存在,然后尝试承认存在,然后评价存在和存在。 换言之,哲学通过演绎法、归纳法、三段论法、类比法、不矛盾法、逻辑上的第三格等方法带来了获取知识的过程。
哲学知识又称哲学知识,是通过用逻辑方法进行分析,获得关于存在和宇宙的一致信息而获得的知识。 哲学知识和数学一样,处于超科学的地位。 在哲学知识中,我们不能谈论“实验室证明”、实验、因果、调查或研究,这些都是在科学中获取知识的方法。
科学知识:科学知识可以定义为作为系统方法、风格、方法、方法的结果而出现的结果,这些方法、方法、方法用于引导我们了解真理、真理、关于对象、事件、现象和思想的真理。 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可以定义为以任何方式排列为科学结果或产品的正确信息的主体。